http://www.udn.com/2006/4/12/NEWS/READING/X7/3258506.shtml
在聯合報看到試讀就停不下來了,果真如宣傳所言是一本"輕快"的小說,小時學過速讀,每分鐘一萬五千字結業。但從此我看書就變得極慢,畢竟想閱讀出字裡行間的意義不是速讀能辦到的,更重要的,閱讀是享受啊!我幹嘛學林肯一天看幾十份報紙?我他媽又不要當總統!我還是喜歡連看一本漫畫都要花上一兩個小時,忍受哥哥的訕笑。


我要說的是,這本小說看起來如同漫畫般輕快,是很了不得的事,很少兩天就看完一本小說,這就是所謂的日本通俗文學作家吧!從沒看過第一人稱的小說,主角的內心是"自私","誠實"的,主角都是男人,不時令我"同情","同感"。


試閱過後我想很少人停得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