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混沌未開的人而言,書只是一堆文字堆砌,體察不出它的涵義,文字反成為將靈魂緊閉其間的黑牢。

「靈魂」在字裡行間,在空白處踱步。

我能同他一起踱步。

──《基督的最後誘惑》

 

 

在我讀書的時代,買過不少所謂「聖經版」教科書,聖經版意思就是,此書在此領域擁有等同於世上最多人讀的書──《聖經》──般的影響力。譬如修作業系統,就要買恐龍本;電子學買Smith;工程數學買Kreyszig……不過買了聖經版,並不保證就能修過這門課程。聖經版教科書廣奧的內涵有時也就像《聖經》一樣難懂。 

 還有一種有趣的情況,也就是每個領域肯定不只有一本具影響力的書。像電子學,電子學是我的專業科目,總共要修電子學(一)、(二)、(三)、(四)四個學期的課程。起初我們用Smith,後來換了老師也跟著換了教科書,新老師建議大家去買Neaman來看,有同學就抱怨:「不是說電子學讀Smith就夠了嗎?」我向他打趣道:「Smith是電子學的《聖經》,但Neaman是電子學的《可蘭經》呀。」

以上關於聖經的釋意與小幽默,重點在說明「聖經」二字在本文〈閱讀聖經指南〉的用意,名詞當形容詞用,希望帶給大家一篇有力量的閱讀指南。因此藉著讀書時代的小故事來開場,但一想起讀書時代的軼事就忍不住多寫了,我想就到此打住,我可不願意把我修專業科目電子學時,曾締造(一)、(二)、(三)、(四)外加電路學五連當,被稱為「電子學界的山普拉斯(Pete Sampras)」這件事說出來(……如果我連這件事都講出來了,那恐怕我就更不怕告訴讀者,我擁有工學副學士及管理學學士學位,然而我賴以維生的卻是沒有拿過文憑的文學)。

在我讀書的時代……這話也有語病,有識以來我一生都不曾終止讀書。時時刻刻都是讀書的時代。然而,「書」這樣的載體在現代變得很廣義了,實體書之外,有聲書、電子書、電視上的節目甚至電影、網路也都具有部分書用以傳遞知識的性質。不過,新的載體也把書的成分漸漸稀釋了,這是不爭的事實。甚至取而代之。媒體曾訪問專業讀書人暨出版人唐諾怕不怕電子書取代了實體書。

「沒什麼好怕的啦!」他豪邁地說:「早就沒人在看書了。」

……這話實在是讓人冒冷汗,太直接了。但也一語中的,試想,你有iPad,你真的會拿來看書的時間有多少?你有這好傢俬,不聽Mp3嗎?不上網嗎?上facebook跟朋友哈啦,上YouTube看種種新奇高畫質的影片……更別提玩拿著iPad搖來搖去的體感遊戲了(身為一位作文教師,在此順便呼籲各位家長,你的小朋友跟你要求要買iPad看電子書時,千萬別讓他呼攏了,這些小鬼腦袋在想什麼我都知道,當初我以為他們加我facebook是喜歡我,結果他們都只是等不及下課想去偷我的菜、撿我水族箱的寶)。

多年前我曾修過一門國文課,整學期就專門讀小說。我喜歡這門課,除了對期末作業有點不滿意,期末的作業老師是要我們分組演戲,挑選這學期曾讀過的短篇小說中出現的情節來演。不想演的同學則可以選擇單獨上台演講這學期修課的心得。

我選擇上台痛罵她一頓(在此向蕭老師說聲對不起),然而我演講中確實有部份內容,說出了目前何以沒人讀書的關鍵核心:因為閱讀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說:「小說在現代可以說是沒落了,漸漸失去了影響力。小說的黃金時代應該是在幾百年前,譬如說十八世紀,德國文學家哥徳寫了少年維特的煩惱,這本小說主要是寫23歲的年輕人維特愛上了一個女孩夏綠蒂,但夏綠蒂嫁給了別人,維特便自殺了。此書一出立刻轟動歐洲,許多少年也學維特自殺了。在差不多同時代中國也有曹雪芹寫了紅樓夢一書,也是很轟動,成了禁書,被朝廷禁了,或許是因為影射乾隆,或許是因為太色情,紅樓夢的博大精深甚至使它成了一門可以專門研究的學問。由此可見小說那時的影響力,然而在現代,可能是數位化的影響,造成小說的沒落,這麼說吧,厚厚一本哈利波特,將它轉換成電子檔後,只需要一張磁片的容量,小說在現代就是這樣渺小。而且,若是你時間有限,而面前有一本哈利波特小說,和一張哈利波特電影DVD,你會選哪一樣呢?答案應該是很明顯的。

小說失去了影響力,不會有人為了小說而自殺,小說是沒落了。」

小說的沒落,就是閱讀的沒落。閱讀最美好的時空已經過去了,過去俄國會產生那麼多偉大小說家,正因為他們身處在冰天雪地,唯一的娛樂就是家人圍著爐火一同看書、聽家人朗讀小說。俄國這地點永遠適合讀書,但隨著時間改變,殺手級應用──電視機出現,我想讀書的盛況也難保了。何況現代,電腦與網際網路的發明,加上社群網站。隨時隨地把所有人連在一起。

我們擁有了全世界,卻失去了閱讀最需要的:一個人的寂靜。

更多年前我曾透過奇摩拍賣用不到兩千塊標了一套大英百科全書中文版,我的朋友(科技新貴S,或稱血尿勞工)就問我:「現在有網路你還買百科全書做什麼?」我告訴他:「網路有廣度,卻沒有深度,兩者可互補。」他頻頻點頭,欣賞我這番話,我一向很會說話的,然而多年過後,我心知肚明,這席話並非真理,徒留嘴炮一場。就連我這麼愛看書的人,讀書的時間也遠不及耗在玩電腦,耗在遊戲、看DVD(好消息是我不看DVD了,我現在買藍光影碟……)及網路上的時間。

在一本小說中,我曾讀到一句最心痛的對白,他說:「父親們與老師們,我思索著『什麼是地獄?』我認為就是無能去愛。」

嗚嗚嗚……我哭了(當然這不是真的),我思索著『什麼是地獄?』我認為就是無能去閱讀。

好消息是我認罪了,我悔改。像基督徒一般地懺悔。有道是人的終點,就是神的起點。因此也確定了本文〈閱讀聖經指南〉的指向:重返讀書時代。現代可以說是一個如同中世紀般的閱讀的黑暗時代。諸位看看現今報紙頭條:老師打學生以不稀奇,取而代之的是老師互毆、學生打老師、博士比中指、法律系畢業生拾金索三成、你想不到的各種道貌岸然人士婚外情……這些事總結都是一個原因:「讀冊讀對腳脊髀。」白話就是讀書讀到腦殘,不,如果真的有在用腦用心閱讀,我想並不會做出各種離經叛道的異舉來。慶幸地是,我們可以藉著閱讀重新來過,創造一個閱讀的文藝復興時代。有那麼多的經典與書籍,保留著赤子之心,彰顯著真理。只要重返讀書時代,虛偽、冷酷、不潔與醜陋的黑暗世界,會有光的。

 

 

#0讀在閱讀之先

《小說的五十堂課》

作者:大衛.洛吉

出版社:木馬

 

那聚集到你這裡的各隊都當準備;你自己也要準備,作他們的大帥。

──《聖經.以希結書387節》

 

 

孟子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這正是我們閱讀小說所必須避免的,不要完全接受作者所寫的,小說是最複雜的文類,充滿技巧甚至詭詐,有時一篇小說表面是褒,暗地是貶。歐威爾的《動物農莊》裡描述了一個最可怕的情形,正足以當作無法鑑賞小說的讀者寫照。小說動物農莊裡面的動物,很單純笨拙,都不知道要聽從哪隻豬領袖的話。所以哪一隻豬最後講話,他們就覺得牠說得最有道理。

 相對地,當懂得如何鑑賞小說,那麼我們也不會再被作者愚弄了,因為我們肯定懂得獨立思考的水平式閱讀,也就不會受閱讀的時間縱軸影響,能客觀比較每本小說的好壞。當然最大的好處是,我們懂得閱讀好小說的時候,世界上的爛書相信會少很多。

在閱讀小說之前,請先讀讀這本《小說的五十堂課》,作者精選了各式各樣小說的文本片段,藉以說明五十種關於小說的知識與技巧,每天只要上一堂,五十天後,你將不再是被作者愚弄的豬,而是駕馭作者的領袖。

作者已死,懂嗎?

P.S.為什麼我們還需要讀小說呢?因為小說可以帶給我們任何學科都無法企及的一種知識:人心的道理。

 

 

 

#1學習獨立思考與民主雙效

《論民主》

作者:羅伯.道爾

出版社:聯經

 

  我罵人的方法就是:別人都罵人是王八蛋,可我有一個本領,我能證明你是王八蛋。

──李敖

 

 

要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有個良方,就是學會分別語言。生理學兼心理學家巴甫洛夫(即有名的「古典制約」研究學者)指出,人類受語言的影響,遠勝於實際世界帶來的影響。我們日常生活接觸使用的語言多可分為二類:中性語言(純粹敘述事實的語言)及情緒語言(包含主觀論斷及各種臆測的語言)。譬如我說:「我很有錢。」即是情緒語言。這話能信嗎?不一定,包含著情緒並不一定包含事實。說不定我說這句話是因為「自我感覺良好」;但若我說:「我口袋有380元。」即是說著中性語言,話裡只陳述著一個事實。接下來唯一該做的就是搜翻我的口袋,查驗看看我是不是個騙子。 

值得注意的是,語言可分為中性與情緒,並不代表語言是二元對立的,常見的情況是,一句話中部份是中性語言部分是情緒語言,只是比例多寡而已。我很抱歉世界就是這麼模糊地處在灰色地帶,不是非黑即白的。也因此我們更需學習分辨語言,找出事實,別全盤相信一篇報導、一本書、一個人……

《論民主》這本書,巧妙揉合了中性語言與情緒語言。以討論民主為例向我們展示了分辨語言的方法。如同胡適研究《紅樓夢》是同時是作為展示做學問的一種方法。

我們大概都讀過「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國家」,但大概也都不曾細想其涵意。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是民主國?共和國?民主共和國?甚至中華民國算不算一個國家?民主究竟是什麼?民主的標準是什麼?以上種種問題,在讀《論民主》前我也沒有答案。因此,這本書可以是我們學習認真做一個民主國家公民的開始,也可以是我們學習獨立思考的開始。

前面述及不理性的情緒語言,我可以告訴各位,哪裡是情緒語言最充斥的地方,那就是:電視廣告。

情緒語言的非事實與廣告的誇大不實正好互相輝映。我印象最深是某個基金投資廣告,廣告大約三十秒,前二十九秒都是美好的畫面,哇投資基金好賺喔的示意畫面,但最後一秒旁白再用快速流利的口條說出:「投資基金有賺有賠相關實際情形請詳細閱讀申請說明書。」

我看完這廣告只有一句讚嘆:「XXX!錢你也賺了,責你也卸了,真有你的!」

最後提供一句廣告旁白,讓大家來檢驗它的語言成分。

富邦台北馬拉松:「哈囉!你知道越早起的人越厲害嗎?」

這是一句不合邏輯的情緒語言,也是我厭惡的廣告,老話一句,拙劣的腳本與拙劣的表演齊心協力才能贏得我的厭惡。我們可以循著旁白的徐展元主播聲音繼續探討下去。

徐展元很糟糕。

請注意,我說了一句情緒性語言。但放心,我會佐以客觀的中性語言論證,來輔助那我熱情澎湃的結論。就像羅伯.道爾在《論民主》中巧妙結合中性語言和情緒語言一般,也如同李敖大師罵人,不只罵人是王八蛋,還要證明他是王八蛋!

展元兄本是不值一提的,如同國內體育頻道普遍可憐缺乏育成又各種運動都要播的體育播報員(在此順道籲請緯來體育台NBA提供雙語!)。但我必須感謝他,因緣際會使得他過去的行為即將為台灣未來的民主做出偉大貢獻。

民主制度發展至今有無缺點甚至污點?有的,那就是英法等以自由平等為號召的民主國家,竟曾在外國實行殖民主義,對非我族類進行不平等的統治,這是對民主精神的一大踐踏。

展元兄同樣常在體育台化身「愛國主播」,以如同英法般的國族主義進行播報,最近一次,看他以愛國情操結合不擅長的體育項目在廣州亞運播報直排輪,真是令人相當不舒服(老天!他根本一點直排輪常識都沒有)。而最令我難受的一次經驗是他轉播世界棒球經典賽時,對古巴隊進行的奚落。當古巴落後日本即將無緣四強時,他便開始調侃古巴球員,某某回國要小心囉,可能被卡斯楚當成戰犯云云……

然而,實際上卡斯楚是怎麼對待球員的呢?以下引述新聞:「根據《共同社》報導,卡斯楚提到日本和韓國的棒球發展是辛苦練習的。他也特別稱讚日本選手的訓練很艱苦,卡斯楚指出,投手每天要練習400次投球,如果在比賽中出現失誤,還要加練100次。

不過,卡斯楚還是稱讚古巴隊「勇氣可嘉」,一直到最後都沒有喪失士氣,始終追求勝利。他也呼籲古巴隊未來必須採取更有技術性的、更科學的方法培養選手。」

我真欣賞共產黨的真男人卡斯楚。至於展元……讓我們一同來讀《論民主》!

 P.S.有一個驚人的統計數據,可以顯示民主的可貴:世界迄今為止,民主國家間從來沒有相互發生戰爭過。

 

 

#2沙林傑生命的終點,閱讀沙林傑的起點

《九個故事》

作者:沙林傑

出版社:桂冠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聖經.馬可福音1013,14節》

 

 

2010年元月很快傳出了一個不幸的消息,以《麥田捕手》聞名的作家沙林傑過世了。沙林傑曾經是眾人期待,美國繼海明威與福克納之後的文學接班人,論成就而言,只留下《麥田捕手》的沙林傑,似乎不符眾人期待。沙林傑沒有成長成一位大文豪,跟上述兩位諾貝爾文學獎作家相比,他總顯得稚幼。然而,也許他就是不願意長大,而稚幼孩童般純真的赤子之心,正是他留給我們最重要的。 

我喜歡看小孩子吃飯,大口大口吃,很純粹就是在吃飯。我們還可曾這麼純粹吃一頓飯?談事情的飯局、談感情的愛宴(戲劇常出現令我厭惡的場景,就是女孩子常在剛點完餐倒白開水時就拌嘴離席了,搞什麼東西!)、為了放上部落格作秀的食記……小孩子吃就是在吃,他們缺乏算計的心,因此常不自覺塞入過多份量的食物使兩頰鼓鼓,我常傻傻望著他們,充滿好奇心的他們嚼食時四處張望,若是發現了注視著他們而感到幸福的我這類人,他們也不會怕,還會得意不吝惜給你一個不計形象的笑臉,甚至打開嘴讓你看看他的食物。

我愛小孩子,我們都曾是孩子,可記得小時候我們會大聲說著未來的夢想,然而成年後,再度談論起懷抱或志向,人們只是低頭,取而代之以靜默或一杯酒。人都會長大的,不能永遠做一個快樂的孩子。幸運地是我們可以保留那愛孩子像孩子般的赤子之心。赤子之心是我們能透過文學喚醒及保存的最珍貴東西之一。

我愛孩子,可是問我要不要生一個,我會拒絕。總覺得世界越來越不利於下一代。在我的年代,只有電視會帶來敗壞,且能帶來的大約只有一種,那就是有線電視全時段都可以播放限制級節目(甚至在我十七歲時已立法禁止電視節目露點,老天!剛好在我快要成人可以看的年代)。然而,現在我二十八歲,世界的汙染源已經從單向傳播的電視變成雙向互動的網際網路,世界的敗壞加速到難以想像的境界。

我喜愛孩子,又覺得世界醜陋,我想能我做的就是守護僅存的每一位孩子。沙林傑就是揭櫫此一主義的代表人物,他寫下小孩子擁有的愛,也寫下世界的醜陋。當我開始教小孩子作文時,我設計了一張名片(就像文藝復興時代的人一樣,我美術、音樂、文學樣樣都會一點),為了表達我的小孩子的重視。我在背面引用了一段文字,因為對於孩子的愛,我無法說的比沙林傑好,這段話正是摘自《麥田捕手》:「我必須抓住每一個向懸崖跑來的孩子──我是說如果他們跑著跑著而沒注意到他們跑的方向,那麼我就會在懸崖邊守護他們。這就是我成天要做的事。我知道這很傻,但這是我真正想要做的事。」

沙林傑最著名的作品《麥田捕手》,說也奇妙,年輕時會看這本書乃基於很幼稚的動機:聽說書裡滿是髒話。主角是個叛逆反戴帽子、滿嘴髒話譙很大的不良少年:荷登‧考菲爾德,故事便是屢被退學的他最後一次吃喝嫖賭之歸鄉旅程(他跟致中一樣有召妓,不過他沒有嫖)。

然而,荷登‧考菲爾德,是一個真正活在現實世界中的小王子。很奇妙吧?我竟會以小王子來比喻一個不良少年,這的確很神奇,這便是屬於文學的神奇,若你讀完這本書,相信有可能會有同感。但事實是,有很多人聲稱讀不懂這本書,我必須說,很遺憾,對於這些人而言,可能已經太過習慣這個世界了,他們甚至可能還會為這個世界辯護,沒關係,這很普遍,吾人稱之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沒有赤子之心是令人哀傷的,如《聖經》耶穌所說,如果我們不能像小孩子,我們是無法進神國的。換句話說,誓言做小孩子永恆守護者的荷登,是否也有著救世主的情操呢?

國內讀者多半只熟悉沙林傑的《麥田捕手》,我也是,然而在沙林傑死後,我讀了他另一本短篇小說集:《九個故事》。其中有個極佳的短篇小說〈給艾絲美──有愛與哀愁的故事〉。

這篇小說,令人讀起來極度不安,因為雖是第一人稱,卻始終不觸及敘述者X中士的內心,停留在表面層次(Staying on the surface,請參照《小說的五十堂課》第25課)。顯然他是一個有戰爭創傷的人(他參與了二戰的諾曼地登陸)。X中士在執行生死未卜的諾曼地反攻前夕,他跑到了教堂,聽孩童唱詩班,緊接著在茶館,遇到了兩位可愛的小孩子:艾絲美與她的弟弟查理。

X中士是個文官,他答應為艾絲美寫一個充滿愛與哀愁(Squalor,我認為應當翻成骯髒或醜陋會較為適當)故事。這篇小說甚至可說有點後設的風格,在小說裡寫一篇小說,X中士將小說分成這兩個部份,愛的部份,即是他與艾絲美姊弟相遇的部份,而醜陋之處,則是他前往諾曼地作戰後崩潰的部份。

我沒有看過比沙林傑更會描寫小孩的作家,他筆下的小孩總是可愛無比,比如《麥田捕手》中荷登的妹妹菲碧,以及本篇的艾絲美與查理,都好可愛好可愛超口愛呦(會讓我不理性到詞窮只能裝可愛可見有多可愛)!事實上,艾絲美跟X中士都是戰爭的受害者(艾絲美的父親死於戰爭),然而沙林傑的小說使人看見,當成人在對付這世界無能為力,而以各種殘酷的方式(無論是成為施暴者,或成為受施暴者,或冷眼旁觀者)來逃避時,唯一的救贖唯有來自孩子。小說中成人與孩子在經歷戰爭後的作為,是相當驚人的對照。然而,最後艾絲美稚幼卻無瑕的愛,終究拯救了X中士,成就一則最溫暖與最棒的故事。

千萬別以為沙林傑只有《麥田捕手》,他還有《九個故事》短篇小說集,這九則小說有一個特色,就是總脫離不了小孩子與死亡,恰似沙林傑一貫的風格:愛與哀愁。

沙林傑在2010年走了……盼望這位偉大作者的終點,是讀者閱讀他的起點。

P.S.20101231,以〈我與地壇〉聞名的病人作家史鐵生,也遺愛人間了。

 

 

#3恐怖情人退散 

4%的人毫無良知,我該怎麼辦?》

作者:瑪莎.史圖特

出版社:商周

 

  失去一個人有很多方式,而死亡則是其中最慈悲的一種。

──愛默生

 

心理學家米爾格蘭做過一個相當有名的實驗(如果你想了解這實驗的細節,現在要談的兩本書裡都有),米爾格蘭實驗的結論就是:大多數的人不需理由便會聽從權威者(即便是假扮的)。何謂權威,即教授、科學家、富豪、命理老師(神棍?隨便啦,神棍騙財騙色不是第一次了)……這實驗相當有意義,它解釋了為何電影《神鬼交鋒》中扮成醫生、機長,可以騙到一堆人──人類普遍只認制服甚至身分,便相信其為權威(你會問那男人為何反而常被身分不高的制服美少女跟小護士騙?那又是另一種情況了)。

4%的人毫無良知,我該怎麼辦?》是一本相當實用的工具書,教你如何避開所謂的「反社會人格」者,反社會人格者的特色是,這種人沒有良心、沒有責任感,因為他們缺乏情感依附的能力,他對和他生活的人事物從不會念及舊情、心存感激、歉疚不安……太抽象了嗎?那就想想你變態的師長上司、恐怖的男友女友、難纏的前夫前妻……人類真正的人格,不是表面的身分與制服所展示的。本書交你如何看人、怎麼自保。可謂是本福音書來著。

反社會人格者充斥在社會之中,他可以是一個吃軟飯的男人、一個說分手就鬧自殺的男友。衷心希望此刻躲在暗處哭泣的女性同胞能讀讀這本書,好聚好散可不是容易做到的誓言。看過太多難堪的分手方式後,也令我終於能夠體會為何美國思想家愛默生要說,死亡是最慈悲的失去了。與人相處至死而不得已分離,縱然有一絲不捨的悲情,但那總好過生前決裂,那總好過活於恐懼……

推薦完了,接下來是幹譙時刻,我提過有兩本書都提及米爾格蘭實驗,另一本指的便是《失控的邏輯課》,這是部以米爾格蘭實驗為主軸的小說。此書並不出眾,小說情節是合理,但不合情。所以看完,並不會因為它有個逆轉式的結局而驚呼,狂幹倒是有,為了結局,忍受作者生澀的文筆(也不怪他啦,這只是他的處女作)與做作的笑話(真的,比好萊塢C級片的美式幽默更難笑)保證不值得。這本書可說是台灣劣質出版品的代表性大作,明明沒什麼卻硬要搞個書腰(我極度厭惡書腰文化,有害地球,好啦!現在每本書都有書腰了,那麼我來教出版社一個更棒的行銷方法,那就是拿掉書腰,保證搶眼)誇大其辭,然後找一堆名人推薦(在此教大家一個小秘訣,小說書腰找藝人來稱讚叫好掛保證的,翻翻就好!)。

 

 

#4超魔速推理 

《告白》

作者:湊佳苗

出版社:時報

 

This is a true

I’m not your friend

You can follow me

But that doesn’t mean you know me

The kidding is over

The quickness is now

I’m fast because I’m light

I’m Dwight Howard and “Fast don’t lie”

──魔獸 霍華德

 

 

同樣是處女作,同樣有個驚人結尾,為什麼世界上可以擁有《失控的邏輯課》過程如此難熬與《告白》過程如此精采的小說?  

我看書一向以慢著稱,《失控的邏輯課》我大約看了一個月(很抱歉,閱讀過程中我可能失控了)。而《告白》這本小說(唯一要注意的是它不是愛情小說,甚至恨意滿滿),真的是一本會變魔術,讓我這種溫吞讀者讀起來也超神速的小說。我就不過多稱讚它了,你拿起這本書,幾小時後就會有與我同樣的感想。

P.S.如果您先看過電影《重案對決》,可能會和我一樣先猜到結局,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

 

 

#5他救贖的不是妓女,而是人類的靈魂 

《基督的最後誘惑》

作者:尼可斯‧卡山札基

出版社:時報

 

我想說,儘管這很有可能非常荒謬,但真正的革命是由偉大的愛所引導。

──切.格瓦拉

 

 

每本小說都有自己的腔調,小說《麥田捕手》採用的是一種稱為史卡茲(Skaz,請參照《小說的五十堂課》第4課)的碎碎念口語敘述方式,看似瞎哈啦,但那瞎哈啦的背後其實乃都是經過了作者的精心設計,方才能在叨唸中時時推動情節並闡明主題。文學不該是太遙遠的,文學就是我們的生活,《麥田捕手》給讀者就有一種近人加上輕鬆之感。 

如果與此種落落長式自白的腔調截然相反的話,是否可以有傑作誕生呢?當然可以,文學創作的世界只有一條最棒的規則,那就是:沒有任何規則。《基督的最後誘惑》便是一本文字精練如詩,瑰麗秀異的小說。文字中充滿感性的靈悟(Epiphany,請參照《小說的五十堂課》第32課),使小說洋溢著美感,是部撼動人類心靈的小說(巧合地是,我是在20102月前往台北領取心靈角落徵文比賽第一名時,順道逛了著名的茉莉二手書店,以80元購買了這本小說,物美價廉,那邊應該還有很多本)。

這本小說的爭議性很高,因為這位希臘作家卡山札基的小說內容與聖經有明顯出入。小說中耶穌有了情慾、猶大並非叛徒等情節,勢必引其信徒的反彈。然而我認為這並無不可,作者變動部分聖經記載乃為了增加小說的戲劇性(你不能怪他,戲劇創作是希臘人天生的專長)。並且,真正可貴的是小說賦予了耶穌人性,成為我們能理解的一個完完全全的人,這不正是神讓這位獨生子道成肉身的原因嗎?

耶穌本身就是爭議人物,我們多能了解猶太人受過的苦難,有錢的他們在好萊塢砸下許多錢拍片宣傳他們在二戰受的傷害。他們真的可憐,西元前數百年國家便已覆亡,再建國已是兩千多年後的事了。傳統猶太人始終相信,根據《聖經》先知的預言,將會有一個彌賽亞(救世主)降臨。他們期盼一位偉大的軍事領袖,如同大衛王一般,為他們再建立一個偉大王國。因此,當他們看見耶穌──一位鼓吹著「愛」,並且說當人打你的臉,你還得把另一邊的臉給他打的工人──相當無法接受他就是救世主,遂決定弄死耶穌。詎料,耶穌以死興起了一個比猶太人想像更大的神國──基督教。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宗教間引爆的戰爭,與宗教應許的天國總背道而馳,常有人將革命家切.格瓦拉比喻成耶穌,但我想是耶穌更像切.格瓦拉,一位真正信仰愛的革命家。

《基督的最後誘惑》講述了耶穌一生不凡的爭戰歷程,雋永的詩歌筆觸,試著讓讀者領略耶穌的傳奇,在小說的世界中,這本奇書自然是不容錯過的。

P.S.美國小說名家馮內果表示:

我是這樣說耶穌的,就像所有的人道主義者一樣:「如果他說的是對的,而且很多都說得很漂亮,那麼管他是不是神呢?」

但假如基督沒有宣講過「登山寶訓」,沒有傳達其中的憐憫與同情,我是不會想做人類的。

我寧願馬上變成響尾蛇。

 

 

#6擠身史上最經典開場白的行列 

《天使遊戲》

作者:卡洛斯.魯依斯.薩豐

出版社:圓神

 

一個作家永遠不會忘記初次以筆下的故事換來稿費或讚美的經驗。他將永遠忘不了宛如甜美毒藥般的虛榮感初次在血液裡奔竄的感受,而且,倘若沒有人發現他缺乏才氣的話,他會自以為文學夢終將替他開啟一片天,從此過著錦衣玉食的富貴人生;他的名字會印在一張小得可憐的紙上,但他堅信,這個名字一定會比他的生命存活更久。一個作家命中注定要記得這一刻,因為就在那一刻,他已經迷失了,而他的靈魂也被標上了價碼。

──《天使遊戲》

 

 

在開展正文之前,我總喜歡來段引言,這樣的設計有諸多好處,既可以點出主題,又可以迅速讓讀者在閱讀前便沉浸在一種適合的氛圍(如同腐女開啟腐女力場、法師設下結界……)。 

本文的開場引言比較特別,直接引用了要介紹的書《天使遊戲》的開場。因為實在不需多說半句話,這本書本身就擁有現代作品中我讀過最棒的開場白。

一部經典小說,不一定都有好的開場,大多數作品的開場都是平凡無奇,因為小說的開場,並不一定能立刻就讓讀者進入閱讀迷人的狀態(關於開場,請參照《小說的五十堂課》第1課)。因此,我相當珍視擁有絕佳開場,在第一眼就捕捉住讀者的小說,這樣的作品,就像是在F1賽車中,拿到竿位起跑,一路領先又創下最快速單圈,從來沒有落後過的純正無敵冠軍。

哪些經典開頭有這種魅力呢?狄更斯《雙城記》:「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這是篤信的時代,也是疑慮的時代。」太壯闊了。梅爾維爾《白鯨記》:「叫我以實馬力(Call me Ishmael)。」太酷了。沙林傑《麥田捕手》:「也許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是我在哪裡出生,我爛透的童年像什麼樣子,我出生前我父母在幹些什麼,諸如此類所有大衛考柏菲爾式的廢話,但我可不願意跟你說這些。」太叛逆了(他挑釁了上個世紀小說開頭的傳統,大衛考柏菲爾是《雙城記》作者狄老伯筆下一部小說的主角)。馬奎斯《百年孤寂》:「多年以後,奧瑞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面對行刑隊,將會想起父親帶他去找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太神奇了,控制時空忽前忽後。這些開頭,都讓人有不得不繼續讀下去之感。

《天使遊戲》適合讀者看,充滿愛恨與奇幻,作者薩豐筆下有一個充滿魔力與神秘感的巴塞隆納。但基本上,這是一部講述創作者創作的故事,因此這本書不只推薦給小說讀者,更推薦給小說創作者讀。創作者或許更能夠體會到開場已預告的悲劇性與宿命性。

我也是個創作者,創作就是我的道路、真理、生命(這句話寫得很美嗎?請不要太佩服我,這句話是我跟《聖經》偷的)。但我要告訴各位,要成為一個成功的作者,其中有個方法屢試不爽,那就是:過一個失敗的人生。

我在重修電子學的時候,結識了一位同樣電子學跟我一樣差勁的朋友,後來他成為一位作家,他曾這樣告訴我他的故事:

在我成為創作者之前,也是個正常的小孩子,有一個初戀情人,她就是我的天使,然而,很快我就意識到,我配不上她。她有錢,我赤貧;她聰明,我傻瓜;她高中考上第一志願高中,我高中考上第二志願;她後來就讀台大醫科;我電子學五連當……

回想起來,我最初想要創作,並非是發現自己尚有一點寫作天賦,而是發現到除了寫作天賦外,我一無所有。我企盼靠著寫作換取名與利,之後,我就可以抬起頭面對她。

我幻想未來,她會成為心理醫生,而我會在診所與她相遇,然後告訴她:「我的天使,我是一位作家──」

等等,這不該只是幻想,這可以成為一篇好的小說題材……

那是我寫過最成功的小說,前前後後撈了快十萬塊,就是這篇小說讓我初嚐成功的滋味,然而也從此,我的靈魂被標上了價碼。我愛她嗎?不,那個我和那個她已永遠活在那篇小說裡了,而我也找上了其他天使。

《天使遊戲》中最神秘的建築,是一個永恆的書窖迷宮:遺忘書之墓。凡進入的人,可以帶一本書進去,並帶走一本書。如果可以,我會將那篇小說放進去,因為遺忘書之墓,正是創作者的安息之所。當每個人只剩選擇一本書的機會,而又有個人肯帶走你的書,那無疑將使創作者獲得無關乎名與利,最終極的肯定。那時迷失的創作者,才會從世界中真正得到解脫。

遺憾的是,當你放進一本書獲得永恒等待救贖的權利,也要負起帶走一本書的義務,身為創作者的我會帶走什麼書呢?我想我會跩得跟賈伯斯一樣說:「I don’t care!」然後隨便拿一本書就走……

等等,會不會每個拿書的人其實心情也與我相同?甚至,會不會最後在迷宮繞了一周,我隨手拿出的又是我自己的那本書?

創作者終將會發現,創作者愛的唯有創作本身。當創作者獻身創作的那一刻起,注定要永遠迷失了。

成了,我已經大略說完一個和《天使遊戲》一樣,又不一樣的故事。

P.S.這本書就從開場直接看就好了,譯者的話最後再看比較好,她會爆雷(透露劇情,spoiler)!

 

 

#7回到最初的起點

《聖經》

 

 

於是就有一個最令人絕望的結論等在這裡:由誰去充任那些苦難的角色?又有誰去體現這世間的幸福,驕傲和快樂?只好聽憑偶然,是沒有道理好講的。 

就命運而言,休論公道。

那麼,一切不幸命運的救贖之路在哪裡呢?

設若智慧的悟性可以引領我們去找到救贖之路,難道所有的人都能夠獲得這樣的智慧和悟性嗎?

我常以為是醜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為是愚氓舉出了智者。我常以為是懦夫襯照了英雄。我常以為是眾生度化了佛祖。

──〈我與地壇〉史鐵生

 

 

年度閱讀聖經指南到了尾聲,恐怕大家對結局會感到大驚(但我相信也是有讀者早猜到了,有些讀者就是擁有不安分的聰明,看推理小說一半就知道誰是兇手)!原來聖經在本文不只是形容詞,還是個雙關語。編號7其實就是一個暗示,7《聖經》中是最吉祥的數字(後來也流傳到了棒球界,Lucky 7)。 

《聖經》是許多外文系學生的必讀著作,原因為何,一般的答案是這是部經典。然而我想這答案太官方了,我會給的答案是:聖經是眾多西方文學的一個起點。

這答案是我在近年所領略的。多年前已有許多人推薦我讀《聖經》,最熱心的是一位摩門教長老,他一口氣送我三本《聖經》,還是中英文對照的(後來我才知道聖經其實價格不斐,他會不會是暗戀我或急著回國什麼的?)。但我並不當回事,作為一個專業中文讀者,《聖經》的中文翻譯,有某些部分我感覺是「不忍卒睹」,因為根據《聖經》中文版的修訂史,目前流通的和合本,定稿於1919年,所以對現代中文讀者而言,不免有點距離。而要重譯是困難之大事,因為這牽動到整個中文世界信徒。

在說明要讀《聖經》的原因前,我先說個小故事。李敖在年少時代,曾活在被日本佔領的大陸接受日本教育,他各科都好,惟獨日文不學好。父親問他緣故,他答痛恨日本人。然而父親告訴他:「討厭日本人,跟學好日文是兩回事。」確實是如此,盲目的恨是沒有意義的,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與之交鋒。倘若不知彼知己,如何戰勝日本呢?換個角度想,就當作師夷之長技以制夷咩。

對於《聖經》,我抱著相同邏輯,相不相信《聖經》那是一回事,但《聖經》是必讀的,如果你愛好西方文學,更得領略一下。《聖經》就是西方文學的其中一個原點,很多著作,儘管是原創,但作者可能會刻意引用別的作品典故、仿效經典的架構,甚至無意識地在創作過程與其他小說進行回應。這就是所謂的文本互設(Intertextuality請參照《小說的五十堂課》第21課)。馬奎斯的傑作《百年孤寂》即是一例,魔幻寫實的背後,其實是有所本的幻想,小說的開始與結束,正如同《聖經》的〈創世紀〉與〈啟示錄〉。因此如果讀了《聖經》,閱讀的樂趣與體會都會加一味多一層的。

如果不讀《聖經》,看《愛情的盡頭》,會對於女主角為一個禱告而棄絕愛感到不可思議;如果不讀《聖經》,看《在我墳上起舞》,就不知道男主角將他與同性愛人比喻成《聖經》中的大衛與約拿單是誰跟誰;如果不讀《聖經》,看勞倫斯.卜洛克筆下的偵探史卡德總是把收入拿去教堂捐獻十分之一,就不能理解這十一奉獻儀式的意義,以及對卜洛克此角色的內心有更進階的分析。

《聖經》是一部民族的集體創作,創作體裁也多樣,可以當作小說、詩歌來閱讀。其中也示範了不少小說技巧,有的經節用微言大義來敘述,充滿想像空間,有的經節又描寫地鉅細靡遺,把人物的動作與對話寫得活靈活現。這便是一種顯示與講述(Showing and telling請參照《小說的五十堂課》第26課)的應用。《聖經》也有許多優美的詩歌,比如古代猶太人娶妻時唱的歌,歌詞真美,歌詠道新娘的眼睛就像一池波光燦爛的湖水,這也就給了為何少女漫畫女主角的眼睛總是水汪汪到誇張提供了一個起緣的解釋。

其中甚至也有黑色幽默。比如我在看〈列王記〉時,就讀到兩位有趣的先知師徒:以利亞與以利沙。我想以利沙可稱之為史上最狠的禿頭。請看〈列王記下〉兩節經文:

以利沙從那裡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罷!禿頭的上去罷!」

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

當然,以利沙這麼狠都是跟他老師以利亞學的,以利亞的事蹟如下:

於是王差遣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見以利亞,他就上到以利亞那裏。以利亞正坐在山頂上。五十夫長對他說:「神人哪!王吩咐你下來。」以利亞回答說:「我若是神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你和你那五十人。」

於是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五十夫長,和他那五十人。

王第二次差遣一個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見以利亞。五十夫長對以利亞說:「神人哪!王吩咐你快快下來。」

以利亞回答說:「我若是神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你和你那五十人。」

於是 神的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五十夫長,和他那五十人。

王第三次差遣一個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這五十夫長上去雙膝跪在以利亞面前,哀求他說:「神人哪!願我的性命,和你這五十個僕人的性命,在你眼前看為寶貴。」

這若拍成電影絕對是黑色幽默的場面,好吧,來點正經的解釋,我們可以說先知們之所以做得這麼絕,是因為神人是不容污蔑的,需要尊重,他們豈須聽王吩咐?他們只聽憑主(Lord)意,但這些官兵起初奉王的命令去攔截先知,口氣卻一點也不尊重,到了第三趟,這五十夫長總算學聰明了,畢竟主比王大。有這麼一個笑話,中文字就可以證明主比王大,因為主這個字就是比王大一「點」嘛!

《聖經》真是值得挖寶,我才僅讀了不知幾百分之一,由於我是信徒,因此每天固定讀舊約三章,新約一章。我提供一個身為信徒的想法(當然,信不信由你):人生所有可能發生的遭遇,對應之道在聖經中早已道盡。

終於到結尾了,朋友,我們該怎麼收尾呢?我想,就用《聖經》中,我最愛的作者,充滿想像力與爆發力的使徒約翰的作品來完結吧。但我不引用已被拍成許多末日災難片的〈啟示錄〉。而是優美的〈約翰福音〉第一章開頭,用開頭作結,也正符合本文欲引領讀者重返讀書時代,領略文字最原初感動的企盼。我知道,《聖經》中文版很難懂,所以我將採中英對照,並在中文後加括號為各位解讀: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太初有道(世界的開始,是文字(沒有電視、電影、電動、電腦))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道與神同在(文字跟隨著神)

 and the Word was God

道就是神(文字的世界就是神的領域)